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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審計類型有哪幾種?造價小白要收藏
在實踐中,進行工程審計的時候常常會發(fā)生審議爭議,審議結果的錯誤導致工程價款的減少,從而引起糾紛,那么工程審計類型有哪幾種,建筑工程審計異議怎么解決,相關法律規(guī)定是怎樣的。
一、工程審計類型有哪幾種
工程審計包括兩大類型:工程造價審計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
造價審計一般是對單項、單位工程的造價進行審核,其審計過程與乙方的決算編制過程基本相同,即按照工程量套定額。這由造價工程師完成。
對于建設單位來說,由于造價審計只是審核單項、單位工程的合同造價,一個建設項目的總的支出是由很多單項、單位工程組成的,而且還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開發(fā)費用、工程管理雜費等是不需要造價審計的,所以還要有一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就是將造價工程師審定的,和未經造價工程師審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審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是否有擠占建設成本和計劃外建設項目的現(xiàn)象等,來確定一個建設項目的總的造價。這由注冊會計師完成。
二、建筑工程審計異議怎么解決
根據(jù)審計法實施條例被審計單位對審計不服的可以提請本級政府裁決或者提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因此,建設單位還是有救濟渠道的,但也應看到審計單位和被審計單位的關系,使得被審計單位不會提起上述程序。
如果施工單位想主動尋求救濟,也只能通過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方式尋求與建設單位之間解決對結算結果的爭議。提起的角度應為雖然合同約定以審計為準,但有證據(jù)證明審計結果與事實不符,從合同法的公平原則角度要求法院或者仲裁對審計結果進行調整。施工單位在綜合考慮與建設單位之間的各種因素后,可以考慮通過訴訟或者仲裁來爭取自己應得利益。
三、相關法律規(guī)定
根據(jù)《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中的規(guī)定,,是指審計機關依法獨立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和資產,監(jiān)督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
被審計單位指的是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下級政府、國家的事業(yè)組織或者使用國家資金的事業(yè)組織、國有企業(yè)、金融機構。